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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普法NO.10 | 选房签合同,都有哪些注意事项
查看次数:1847   更新时间:2019-5-31 18:33:26

房产普法NO.10 | 选房签合同,都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产普法

公益普法栏目《房产普法》旨在传递房地产法律知识,提高房地产各方参与人员的法律意识,为打造有序的房地产市场贡献一份力量。

栏目将通过一个个发生在百姓身边的鲜活、真实案例的再现,用通俗、简洁的语言解析法律,分析案情、讲清道理、对正法律条文……

我们栏目有幸邀请到了山东民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商事二部主任胡延波律师;近期胡律师将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对案件进行分析和点评。

有关房产方面任何困惑及法律问题,均可以联系我们栏目。

维权律师再谈购房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市民小周咨询:最近,我们一家准备去售楼处选房签合同,请问律师签订购房合同时都有哪些注意事项?


胡延波律师解答: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何签订,在维权热线第四期中已经作了深度解读,具体你可查阅该期的报纸。我大致将签订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概括为五个方面,供你参考:


1、签订合同前,购房者须认真核对开发商的销售资格和证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开发商应具备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定的资质,并办理房地产开发相关的“五证”。所谓“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以上证件是否齐全,直接关系到所购买商品房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因此,购房者应要求开发商出示上述主件,并在合同中载明相关证号。


2、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建设局与工商局共同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目前,在滨州房地产市场大部分开发商采用了该示范文本,该文本条款比较全面,且注重保护购房者的权益。在该合同文本中,详细列明了双方当事人信息、所售商品房所占用土地性质及批准文号、房屋价格、付款方式与付款时间、商品房面积及差异处理、违约责任、交付时间及交接条件、产权登记、保修责任、设计变更等条款内容,对缺乏法律知识的购房者来讲,采用该文本更有利于保护其利益。若开发商强行使用其单方拟订的格式合同,购房者应特别注意审查合同内容,以免落入开发商事先设定的陷阱。


3、签好违约责任条款。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个别开发商会列出许多有关购房者违约责任的苛刻条款,千方百计地规避自身违约责任的承担;或者虽然约定了双方的违约责任,但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却不对等,这对购房者非常不利。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应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并争取双方违约责任的对等。如发现有不合理的条款,购房者有权提出意见要求修改。


4、注意开发商的免责条款。

逾期交房、逾期办证、面积差异等都属于常见的房产纠纷。因此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注意这些关键条款后面关于开发商免责的约定,避免开发商附加过多的免责条款。在合同中关于面积差异处理的方式往往会列出两个选项(A、多退少补;B、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购房者应避免选择A,以免日后因面积差异产生纠纷,使自己处于被动。


5、填好合同空白项。

购房者应认真填写合同文本的空白处,并且可以主张把开发商在售楼广告中宣传的环境绿化、配套设施、物业管理、装修标准等明确写入合同,以便当开发商承诺不兑现时追究其违约责任。总之,签订的合同越详细越好,对于合同文本中没有载明的内容,双方还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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