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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标准的通知 |
查看次数:788 更新时间:2022-4-22 14:14:39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标准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法〔2022〕10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了具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及其管辖区域、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诉讼标的额的标准。现予以印发,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本通知施行前已经受理的案件,仍按照原标准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4月20日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标准
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35583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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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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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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