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杰

事务所主任

业务领域

在公司法律事务、知识产权纠纷、金融票据纠纷、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民商事领域有深入的研究

详细简介

    刘俊杰,男,汉族,1976年11月生,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山东民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副主任,合伙人,专职律师。刘俊杰系滨州市第十一届政协委员、滨州市民建企业家联谊会秘书长、滨州市律师协会行业管理委员会委员,滨州市涉台事务法律服务站维权律师、滨城区居家养老中心服务律师、滨州市青少年维权岗维权律师、滨州市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滨州市优秀律师。 刘俊杰律师在公司法律事务、知识产权纠纷、金融票据纠纷、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民商事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并形成自己的执业风格。现担任滨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滨州市铁路局、滨州市邮政管理局、德州银行、山东滨奥飞机制造有限公司、滨州市高新区财金集团、山东滨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元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几十家机关、单位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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