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佳)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带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行日前来川,就法律援助法制化建设进行专题调研。4月21日上午,调研组前往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和锦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实地调研,并与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
我省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2010年起,连续7年将法律援助纳入省政府“十大民生工程”,建成法律援助中心20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5728个、规范化接待受理大厅132个。近3年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万余件,为21万余名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提供了帮助,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初步建立。2014年我省修订《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将家庭暴力、虐待等纳入援助范围,还出台《四川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经费使用和管理。
调研组一行走进锦江区法律援助中心,详细了解法律援助工作推进情况。该中心从辖区律师事务所选聘执业律师,通过创新专职律师集中办案模式,实现了案件办理质量整体提升。在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调研组询问了四川成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及律师协会等组织进行法律宣传和咨询工作的情况,该中心依托市律师协会专家对援助案件进行第三方评议,并根据评估意见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正负面清单,启动质量监督问责追溯机制,取得明显成效。
座谈会上,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先后发言,针对法律援助缺少法律和政策支撑、系统性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尚未搭建、法律援助资金匮乏等问题,提出加快法律援助立法进程、修改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配套规定、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执法检查力度和财政预算支持等建议。
调研组对我省的法律援助工作给与了充分肯定,认为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在立法跟进、异地协作机制等服务体系建立、网络和多语言服务手段创新等方面进行了有效探索,为推进我国法律援助立法工作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并建议我省稳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继续探索法律援助资源整合方式,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成本,让更多有需要的群众得到方便有效的服务。
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革中央副主席、民革四川省委主委刘家强参加调研。